审计论文哪里有?本研究从重大错报风险以及检查风险方面,提出了应对隐性关联方交易审计风险的策略。针对重大错报风险,审计师应当加强与外部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税务部门、银行机构以及媒体监督的协同合作,以弥补单一审计手段的局限性。
第1章绪论
1.2文献综述
1.2.1关联方交易及审计风险
当前,国内外对关联交易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且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体系。总的来说,现有的研究主要是围绕关联交易的现状、关联交易的动因以及关联交易的经济后果等视角展开。
1.2.1.1关联方交易的研究现状
在关联交易手段上,上市公司进行关联的方式有:为关联企业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占用或拖欠企业资金、控股股东利用关联交易获得公司利润、控股股东的债权被公司的债权作为抵押、控制股东利用价格的差异在重组中获取价格利差等(施淑丽,2011)。在对关联交易的经济规模扩大的分析中,由于人类的有限理性,投机的利己私欲心,行为的不确定性,以及为了节省隐藏的费用,大股东往往会利用关联交易来获取公司的控制权(张琳等,2012)。并且,上市公司若要对自身的经营绩效进行控制,一般都会采用非法的关联方交易手段来实现对其进行操控(Iatridis,2013)。从运营阶段来看,关联交易的形式具体包括:不公允交易、侵占现金流、利润和利益转移、与保险公司共同投资、滥发高额薪酬等;而在并购重组阶段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股东层与管理者之间的恶性竞争,二是恶意并购(宋明等,2022)。
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对关联方交易审计风险识别的研究取得了显著进展,相关研究方向涵盖了被审计单位外部风险的评价、审计方法的创新、审计风险识别技术的应用等。周圣杰和张春燕(2013)通过对库存的细致审查和对会议记录的分析,提出了一种识别未披露关联方的新方法。特别是在重大交易中,这种方法有助于揭露隐藏的关联方信息,从而减少审计风险。Bava等(2016)认为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情况、内部治理情况及外部环境的深入了解,是高效完成关联方交易审计工作的基础。王昱涵(2017)专注于关联方交易的固有风险,强调了识别这些风险并进行适当评估在整个审计过程中的重要性。他的研究表明,只有通过准确识别和评估这些风险,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潜在的审计问题。洪金明和刘洁筠(2019)的研究突显了审计中发现隐藏的关联方交易所面临的挑战。他们指出,审计过程中错误识别关联方关系可能导致审计意见的不准确,进而影响整个审计的质量。
第3章隐性关联方交易形成机制与异常特征
3.1隐性关联方交易形成机制
隐性关联方交易的形成机制主要受到企业内部治理缺陷、外部法律与监管环境的约束力不足、管理层与控股股东的经济利益驱动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企业在特定的市场环境下,通过信息不对称和交易安排,规避信息披露要求,使得隐性关联方交易成为一种广泛存在但难以识别的经济行为。
3.1.1管理层存在牟利动机
Bona-Sánchez(2017)发现相对于非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更有可能进行关联交易。Hendratama(2020)认为管理者的机会主义行为会加速关联交易舞弊的发生。由于管理层或控股股东存在牟利动机,他们可能采取多种方式实施隐性关联方交易,以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第一,是利益输送和私利最大化的动机。根据委托代理理论,关联方交易常被管理层巧妙地用于满足自身利益。一些控股股东并不着眼于企业长远经营,而是意在通过隐性关联方交易尽可能获取私人利益。典型情形是大股东利用其控制的其他实体与上市公司交易,以不公允价格转移资金或资产,从而实现“掏空”上市公司利益。
第二,是利润操纵和业绩考核压力。管理层为了达到预期的财务指标或避免业绩下滑,可能通过隐性关联方交易来调节利润。例如,通过将收入安排给关联方控制的壳公司来虚增销售,以实现盈余管理。相比一般交易,与收入相关的关联方交易更可能被用于盈余管理,公司管理层倾向利用这类交易实现微幅盈利。这一行为往往伴随较低质量的信息披露,以降低被外界察觉的可能性。
第5章紫鑫药业隐性关联方交易审计风险评估
5.1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
5.1.1外部监管缺失
隐性关联方交易通常具有高度隐蔽性和复杂性,具体表现为通过复杂的组织结构和交易安排掩盖关联方关系,交易条款可能偏离市场常规,且缺乏商业实质。这些特征使得审计人员难以及时识别和评估相关交易,增加了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风险。当公司内部控制薄弱且外部监管不力时,控股股东往往有更大机会实
施隐性关联交易以进行财务造假。紫鑫药业所处行业监管不完善、外部监督缺失,使公司有空间通过隐性关联方交易规避披露义务,进而导致财务报表层面舞弊风险。
监管的缺失为隐性关联方交易的发生创造了条件。尽管《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明确要求企业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及交易,但隐性关联方特有的隐蔽性还是为紫鑫药业利用隐性关联方交易进行舞弊提供了条件。紫鑫药业通过代持股权、交叉控制等方式将实际关联方进行非关联化,其2010年年报仅披露了8家关联企业,但其实际控制的隐性关联方企业多达48家。这种监管漏洞在医药行业较为明显,中药材交易涉及农户、合作社、贸易商等多方主体,注册会计师有极大可能性无法准确识破其交易实质。紫鑫药业通过代持股权、交叉控制等手段将实际关联方“非关联化”,正是通过复杂交易结构和第三方中介来掩盖真实关联关系的手法。
5.2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
隐性关联方交易可能通过复杂的结构或与表面上无关联的第三方进行,以掩盖实际的关联关系。这种行为可能导致财务报表中收入、应收账款、存货的虚假记录,进而增加重大错报的风险。
5.2.1收入确认认定风险
收入的发生与计量认定极大可能会受到隐性关联交易的影响。通常,收入发生认定要求销售交易确实发生且交易对象为独立第三方。然而紫鑫药业通过隐性关联方自买自卖人参来虚构销售,其收入发生认定出现重大错报风险。紫鑫药业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多家空壳公司冒充客户,与紫鑫进行人参产品的虚假购销交易。这些交易在形式上产生销售收入,但并非独立的第三方真实销售,违反了收入应当由独立第三方客户购买的实质要求。结果导致财务报表确认了并不存在的销售业务,收入发生认定被扭曲。紫鑫药业人参产品自买自卖形成“资金闭环”,该资金循环特征符合“资金流向最终指向同一主体”的隐藏关联交易特征。此外,收入计量认定也可能受影响,公司可能通过隐性关联方以高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产品,从而虚增收入金额,夸大营业收入总额。紫鑫药业2010年实现6.42亿元收入,同比激增150%,有相当比例来自关联方虚构交易,但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2.15亿元,大额应收账款无法回收。这一异常指标表明收入的大幅增长缺乏真实资金流入的支撑,与隐性关联交易“收入或利润突然大增却缺乏合理商业原因”以及“利润与现金流不匹配”的异常特征高度一致。这直接导致当期收入科目发生了重大错报。同时第四章的分析表明,紫鑫药业当期新增的大额交易对象多为缺乏商业实质的壳公司,这正是隐性关联交易操纵收入的典型模式。
第7章结论与展望
7.1结论
在资本市场日益复杂化的背景下,隐性关联方交易因其隐蔽性与复杂性成为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高发领域,对审计质量与投资者权益构成严峻挑战。本文以紫鑫药业为典型案例,系统分析了隐性关联方交易的审计风险形成机理、识别难点及应对策略,揭示了其在财务舞弊中的核心影响及其对审计失败的深刻影响。研究发现,隐性关联方交易通过股权代持、壳公司嵌套、资金闭环流转等手段,将实质关联关系伪装为正常商业交易,导致审计程序在形式合规性与实质风险性之间出现严重割裂。紫鑫药业通过构建由多家壳公司组成的隐性关联网络,虚增收入与利润达数十亿元,其舞弊行为长期未被识破,暴露出审计人员在隐性关联方识别、交易公允性判断及职业独立性维护等方面的系统性缺陷。这一案例不仅印证了信息不对称理论与委托代理理论在审计风险中的解释力,更凸显了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论在应对复杂交易结构时的实践价值。
从审计风险识别角度看,隐性关联方交易的识别难度源于信息不对称、企业内部治理失效以及审计程序的局限性。公司治理机制的家族化特征导致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形同虚设,为隐性关联方交易的滋生提供了制度温床。同时外部监管的缺失与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又进一步推动隐性关联方交易的产生。而在认定层次,收入确认异常、应收账款波动及采购与成本认定失真等风险信号,因审计程序过度依赖形式证据而未被有效识别。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失败进一步揭示了检查风险的核心矛盾:执业团队对行业特性与舞弊动机的敏感性不足,加之职业道德缺失与复核机制失效,使得常规审计程序沦为舞弊行为的“合规背书”。这一案例表明,隐性关联方交易的审计风险不仅源于技术层面的复杂性,更与审计生态中的利益捆绑、独立性缺失等深层次问题密切相关。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