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管理论文哪里有?本文针对“农超对接”模式在我国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整条供应链的利润分配机制不合理”,“农业合作社自身需要承担较高的农产品保鲜成本导致其自身利润水平降低”、“农产品产出量和农产品市场需求量不确定给供应链的稳定运行带来了挑战”这三大问题,通过文献研究、数学建模等方法,并利用博弈论中的相关理论,开展了相关研究。
1 引言
1.5 创新点
本文的创新点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
(1)现有文献在研究农超双方之间通过订立成本共担契约的方式来保证农产品新鲜度水平这一问题时,通常只考虑到由超市(即农产品零售商)一方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成本分摊比例。本文在此基础上,额外考虑到了农超双方依据社会福利最大化原则,通过双方博弈的方式共同制定成本共担契约的情况,并且分析了两类成本共担契约下农产品的零售价格、保鲜努力水平以及农超双方利润水平的变化情况。
(2)现有文献在进行农产品产出或需求不确定情形下的“农超对接”供应链博弈研究过程中,通常会假设决策者可以掌握产出或需求函数中某些参数的概率分布信息,但在实际情况中,经常会出现决策者无法获得产出或需求函数中某些参数的概率分布信息的情况。 具体而言,某些情况下,决策者只能确定产出或需求函数中的某些参数的取值区间,基于此类情况,本文在第四章的研究中,将假定农超双方均为风险厌恶型决策者,二者在决策过程中只会考虑最悲观情况下的取值,鉴于此,本文第四章将采用maxmin准则针对该类不确定型问题展开研究。
(3)现有文献在研究中尚没有考虑到农超双方均无法掌握准确的市场需求函数这一情况(即农产品市场需求量对于农超双方来说均是不确定的)的出现会给农超双方的决策过程造成怎样的影响,因此本文在第四章的研究中也将着重分析市场需求信息不完全情况下农超双方的决策过程。
3 供需确定情形下的“农超对接”供应链博弈研究
3.1 问题描述与模型假设
3.1.1 问题描述
本章主要研究了在农产品产出量和需求量均为确定这一情况下农超双方的决策过程。具体情况为:
首先,给定一有限长度为T的销售周期,由农产品零售商(超市)根据已知的市场需求信息向农业合作社提出相应的农产品订购数量,接下来农业合作社将根据超市的订货量组织其所管理的农户开展农业生产活动。
然后,在本章研究当中,由于需求函数为确定性表达且农产品产出量确定,因此本章不考虑农业合作社发生缺货或者超市发生过度订购的现象,即在本章研究当中,超市起初的农产品订购数量始终等于农业合作社最终的农产品实际产出量。
最后,如表3-1所示,本章在展开相关研究之前,首先给出了建立模型所需的变量及其意义(不失一般性,假设表3-1给出的所有变量均大于零)。
5 算例分析
5.1 算例背景介绍
本文此前所调研的A农业合作社是一家集特色农产品种植、农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于一体的现代化农业合作社,合作社现种植特色有白菜、菠菜、韭菜、芹菜、青菜等新鲜蔬菜。在参与进“农超对接”模式之前,该合作社生产出的农产品大多采用零散自销的方式进行售卖,这种方式既不利于提高农户的收入,也会导致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之间的中间环节过多,进而导致农产品的最终零售价格不断攀升,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鉴于此,自2010年起,该农业合作社与当地知名的B超市有限公司达成了战略合作协议,建立起“合作社绑定超市、农户绑定合作社”的“双绑”机制,将采购链延伸到“田间地头”,进行垂直采购,实现了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最快销售模式,并且也大大提高了农户的收入。
本章将根据此前对A农业合作社和B超市进行调研所获得的实际数据(调研所得数据经处理如表5-1所示),开展相应的数值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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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农产品供需确定情形下相关变量的灵敏度分析
本节基于本章第一节中所给出的算例中的实际数据,分析了农产品产出和需求确定情形下,消费者对农产品保鲜努力水平的敏感系数以及保鲜成本系数这两个变量的变化会对农产品保鲜努力水平以及农超双方的利润水平产生怎样的影响。
5.2.1 农产品保鲜努力水平敏感系数
(1)农产品保鲜努力水平敏感系数的变化对农产品保鲜努力水平的影响
首先,横向来看表5-2,可以得出,成本共担契约下的农产品保鲜水平要高于无成本共担契约-分散式供应链中的农产品保鲜努力水平。而且,成本共担-议价情形下的农产品保鲜努力水平要高于成本共担-非议价情形下的农产品保鲜努力水平。这是因为与超市一方达成成本共担契约,可有效降低农业合作社所需承担的保鲜成本,因此,农业合作社更愿意在低成本条件下实施更加积极的农产品保鲜努力以提高农产品的新鲜度水平。
然后,纵向来看表5-2,可以得出,消费者对农产品保鲜努力水平敏感系数的提高会使得供应链中的农产品保鲜努力水平有所提高,因为对于农业合作社来说,努力提升农产品保鲜努力水平对己方利润提升的正效应要大于农产品保鲜总成本上升对己方利润提升带来的负效应,因此农业合作社会选择适当提高农产品保鲜努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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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结论及展望
6.1 研究结论
本文以由一个农业合作社和一个超市组成的“农超对接”供应链为研究对象,主要进行了不同供需情形下的“农超对接”供应链博弈研究,在研究过程中,首先使用了数学建模的方法详细分析了农超双方在不同供需情形下的具体的决策过程。然后,本文第五章使用数值模拟的方法进行了相关外生变量的灵敏度分析。最后,通过上述研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具体情况如下:
首先,鉴于农超双方之间主要采取分散决策模式进行决策这一基本情况,本文经过研究得出,农超双方之间订立成本共担契约特别是订立议价形式下的成本共担契约将有助于提高农业合作社的利润和整条供应链的利润,并在部分情况下也有助于提高超市的利润,这将会帮助农超双方之间进行更合理的利润分配。由此可以得出,引入成本共担契约机制这一方法有效解决了本文在引言部分提出的“农超对接”供应链存在的第一个问题,即因农超双方之间的利润分配机制存在不合理之处,导致整条“农超对接”供应链利润水平偏低。
其次,无论在哪种供需情形下,制定成本共担契约都可以实现由超市和农业合作社共担农产品保鲜成本,从而减少了农业合作社所需负担的农产品保鲜成本,进而起到了激励农业合作社积极实施农产品保鲜努力的作用。而农产品保鲜努力水平的提高将有助于提高农产品新鲜度水平,从而能更好地满足广大消费者对于农产品新鲜度水平的要求,进而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需求量,最终提升了整条供应链的利润。由此可见,引入成本共担契约机制,并据此制订合理的成本分摊比例这一方法有效解决了本文在引言部分提出的“农超对接”供应链存在的第二个问题,即因农业合作社自身需要承担较高的农产品保鲜成本以维持一定的农产品保鲜努力水平,导致其自身利润水平降低,影响了整条供应链的稳定性。
最后,本文第四章主要研究了农产品产出量和农产品市场需求量均不确定情形下的农超双方的具体决策过程,从农超双方之间是否订立成本共担契约这两个角度出发,针对农超双方如何在博弈过程中制订最优策略进行了深入研究,为农超双方做出合理决策提供了帮助。由此可见,本文第四章中的研究对于本文在引言部分提出的“农超对接”供应链存在的第三个问题,即“农产品产出量和农产品市场需求量具有不确定性这一特性给农超双方进行合理决策带来了挑战”,提供了一条很好的解决思路。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