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论文哪里有?本文围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情况展开论述,通过对上市公司2012-2022年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情况进行分析,并选取了具体案例来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问题作出进一步的说明,最后根据相关分析结论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建议对策。
1绪论
1.2文献综述
1.2.1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作用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企业、投资者都能带来明显正向作用,首先这种信息披露行为能够促使企业提高对内部控制的重视,对于公司内部治理会带来优化,有了好的内部治理才能给企业长远发展带来驱动力。除此之外,企业对于自身内部控制信息的主动披露行为会带给市场上投资者们更多投资的信心,从而使企业能获取更多融资资金。而对于投资者来说,更加透明的信息公开能帮助他们掌握更多决策相关的信息,凭借这些有效的信息去做出投资决策,推动经济市场的繁荣。由此可见,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行为在市场中是十分必要的。David和Susan(2000)通过随机抽取市场中100家企业作为样本来开展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相关的统计分析,结论中发现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行为能够增强投资者对企业的投资信心,帮助企业收获更多投资者青睐,并且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还能对财务报告信息作出一定程度的补充。Heather and M.Hermanson(2000)在研究中发现内部控制报告的披露能够帮助外部信息使用者更好的辨别企业真实的生产经营情况。通过对企业相关的内外部信息使用者开展问卷调查,得到的结论是内部控制报告的披露会有效提升企业的财务信息质量,并且主动披露的行为能够更能获取投资者的好感。Bronson S.N.,Carcello J.V,Raghunandan K.(2006)通过抽取一定数量的上市公司作样本来开展研究,结果发现虽然这些公司在进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时候会引起一些争议,但是大部分公司仍然愿意作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因为这一行为能够帮助他们在资本市场上获取更多的信赖,也向市场传递他们是充分相信自身财务状况的信号。夏芸,徐欣(2011)在研究中对房地产行业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指数进行了构建,并且还测试了其与债务契约的相关性,最终得出结论发现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的水平会极大的影响企业获得债务融资的机会,较高水平的内控信息披露质量能够大幅降低企业的债务融资成本。
3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及问题
3.1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发展过程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主要作用是通过明确的规章制度来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行为做好监督和规范,这种监督是一种强有力的监督方式,它要求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对自身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整理形成相关报告,向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公众进行及时完整的公开,让公司运营情况更加透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完善对企业本身而言有着积极的影响,它能够帮助内部管理人员及时发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漏洞并做好补救,避免经营风险的扩大;除此之外,还可以帮助外部信息使用者获取更多决策所需要的信息,更好的保障决策科学性,增强投资者们的信心,促进资本市场更加繁荣。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已经进入强制披露阶段,在从自愿披露转向强制披露的这一过程中,财政部等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文件来加强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监督管理,通过收集整理得出表3.1和表3.2。在自愿披露阶段,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是否对外披露内部控制信息。《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文件(财会[2001]41号)》中提到:企业可以通过聘请专业审计机构或专门的审计人士对自身内部控制运行情况作出评价,并出具一份专业的书面报告,在报告当中应该包含对企业内部控制是否有效、企业内部控制缺陷内容描述等信息。2006年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统称《内控指引》),指引规定上市公司每年必须按要求在基准日内披露自身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除此之外还应该聘请专业的审计机构对企业内部控制情况做出审计,并要认真核实企业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否是真实有效的,最后针对上述情况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5易见股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问题的成因分析
5.1内部管理层面
5.1.1管理层缺乏正确信息披露意识
在2015-2019年这五年间,冷天晴在易见股份任高级管理人员,为了谋利联合其他管理层以披露虚假信息的方式来维持公司“良好”的业绩表象,对外隐瞒了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各项缺陷,从这些行为中可见,易见股份管理层已经丧失了道德底线,将企业诚信经营的经营信念抛之脑后,也完全没有重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要求的真实性原则。这些管理层一心只为博利益,忽视自身所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明知虚假的信息披露会给市场带来极大的干扰,却仍然执迷不悟作出一系列违规违法的信息披露行为,使得无数投资者损失惨重、市场秩序受到影响。管理层队伍存在的责任意识缺失、信息披露观念错误、道德感匮乏等问题是引起易见股份内部控制出现重大问题的重要原因,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缺乏驱动力,运行效果不佳,自然也就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产生不正确的认识,也缺少了信息披露的积极主动性。
5.1.2易见股份的经营状况堪忧
从证监会对易见股份出具的行政处罚书中可以得知,2015-2020年期间,易见股份董事冷天晴联合易见股份管理层:易见股份副总经理王跃华、资金结算部负责人胡玉苹、财务部副经理凡建等人实施财务造假,授意、指挥开展虚假业务,虚增易见股份业绩。通过整理易见股份存在的重大隐瞒错报行为可以得出表5.1。通过比较易见股份虚增收入与虚增利润扣除前后公司营业收入与利润总额变化情况,得到表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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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监管层面
5.2.1易见股份的内部监督失效
根据易见股份有关文件,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由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执行。审计委员会应该通过多种方法对易见股份的内部控制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但是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部门,在行使监督职能过程中会受到董事会的约束,并且易见股份内部存在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的情况,同时还是公司权力较大的大股东。如表5.4所示,易见股份实际控制人冷天晴任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位期间,还在第七届审计委员会中担任委员,公司高管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情况使得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能的独立性受到极大干扰。同时易见股份审计委员会人数设置为三人,而身为董事长的大股东冷天晴正是其中之一,独立性受到极大干扰的这样的审计委员会根本无法及时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并进行整改完善。
另外,易见股份在2018年发布的《监事会议事规则》中规定公司监事会设置三名监事,其中两名为股东代表监事,2020年公司新发布的《监事会议事规则》中规定公司监事会设置五名监事,其中三名为股东代表监事。由此可以看出,在易见股份的监事会成员中,能代表股东利益的监事占多数,这就导致监事会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过程中难以保证立场的客观公正,监督职能发挥受到限制,并且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期间,难以做到认真检验内部控制相关制度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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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研究结论及研究展望
7.2展望
本文针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问题作出相关分析研究,但在写作过程中因为个人认知有限,还存在明显不足:论文创新性不足。案例分析深度不够,未与理论相结合来阐述。研究方法单一,仅仅进行案例分析。
根据上述本文存在的不足,对未来研究方向作出展望:首先要更多了解内部控制相关前沿信息,多结合内部控制进行创新分析;其次要多结合理论,充分将理论运用到案例中进行分析;最后结合实证分析方法进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问题分析,让研究方法更加多样,研究做的更全面。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