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论文哪里有?本研究提出的相关建议对社会工作机构领导实践、社会工作行业治理和政府管控模式改革具有一定现实启示,期望能对我国社会工作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做出有益贡献。
第1章绪论
1.3研究思路
研究思路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为提出假设——验证假设——结果与讨论。
首先,对本文的三个核心变量(组织不合规任务、内卷、职业倦怠)进行系统性的文献梳理与回顾,整理出各变量的概念含义、维度划分、基础理论和相关研究成果,依据压力与自我冒犯理论、内卷化理论、工作—要求资源理论和科层制理论,结合已有研究成果指出本研究的理论创新与研究价值所在,并为本研究中各变量间关系假设提供理论和研究支撑。
其次,完成研究设计并验证假设,包括设计问卷、完成数据收集与分析。问卷设计包含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调查对象的基本信息,包含性别、年龄、婚姻、受教育程度、工作年限等。第二部分为量表部分,包含领导内卷表、不合规任务量表和职业倦怠量表。对于不合规任务量表,为拓展不合规任务的第三个维度,研究基于不合规任务研究领域最经典的测量量表——Semmer(2010)不合规任务测量量表(Bern Illegitimate Tasks Scale,BITS)[1]进行修订,制定9个题项的不合规任务量表,用于测量社工机构内的不合规任务。领导内卷量表则基于对社工机构内部领导内卷的操作化定义,编制3个题项的内卷量表,用于测量社工机构的领导内卷行为。职业倦怠量表则使用李超平和时勘(2002)编制的职业倦怠量表[2]。量表的验证严格按照统计学标准检验程序进行。数据的收集拟计划分为预调研和正式调研两个阶段,预调研完成后依据现有数据对量表进行合理修订。接着,对收集到的数据,采用统计软件SPSS 22.0和AMOS 23.0进行共同方法偏差检验、描述性统计分析、差异性分析、相关性分析、多元回归分析、结构方程模型分析和中介效应稳健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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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研究方法
3.1调查概况
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获取验证研究假设的数据。调查工作分为预调查和正式调查两个阶段,预调查收集的数据用于检验调查问卷的信度和效度,以及初步测试假设模型的拟合程度,并根据检验结果对调查问卷进行调整和修订;正式调查收集的数据用于验证研究假设。预调查从2022年8月11日至9月30日,通过“滚雪球”方式在研究者及其同学、家人、朋友的微信群和QQ群,以及微博社工超话、小红书和抖音等线上社交网络中邀请在职社会工作者填写电子问卷。
预调查总共收集问卷74份,剔除有缺失值、选项重复性较高和填答时间过短的问卷之后,获得有效问卷68份。正式调查从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通过实地走访重庆市各个区县社会工作机构,邀请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填答调查问卷完成。正式调查历时半年,时间较长是受到疫情影响,不时的封控让调研工作时断时续。最终一共走访55家社会工作机构,根据调查对象偏好发放纸质问卷或电子问卷,总共发放和回收调查问卷350份。剔除无效问卷之后,最终获得有效问卷271份。
第4章研究结果
4.1共同方法偏差结果
本研究使用的数据为横断面调查同源数据,可能存在共同方法偏差(CMB)[1]。运用SPSS 22.0进行的Harman单因素检验结果显示,第一个公因子的方差解释比为39.772%,小于40%,表明研究数据不存在严重的共同方法偏差[2]。另外,运用AMOS23.0进行的验证性因子分析结果表明,三因素模型(2/df=4.446,P<0.000,RMR=0.097,GFI=0.640,ACFI=0.576,CFI=0.768,RMSEA=0.116)的拟合度明显优于单因素模型(2/df=7.411,P<0.000,RMR=0.119,GFI=1.513,AGFI=0.439,CFI=0.589,RMSEA=0.154),表明本研究所用数据不存在严重的共同方法偏差。
4.2描述性分析结果
表4.1汇报的是描述性分析结果。通常情况下,峰度系数Skewness在-3至3之间,偏度系数Kurtosis在-8至8之间,表明变量数据呈正态分布。从表4.1中的数据来看,除年龄变量之外,其他研究变量的偏度系数和峰度系数均在上述标准之内,数据均呈正态分布。领导内卷行为、不合规任务和社工职业倦怠的数据均值分别为2.536、2.615和2.700,呈现中等略偏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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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研究讨论
5.2理论讨论
5.2.1提出不合规任务的第三维度概念并拓展其本质内涵
不合规任务是一个较新的学术概念,关于其界定、测量、前因、后果的相关研究尚在探索阶段。本研究关于不合规任务三维结构的研究发现,拓展了学界对于不合规任务本质内涵的认识。具体而言,早期研究认为不合规任务是由不必要任务和不合理任务两个维度构成[1][2][3]。二维结构的理论依据是压力与自我冒犯理论及其衍生的关于不合规任务的界定,但是仔细思考其中的逻辑之后,本研究产生一个疑问,依据压力与自我冒犯理论及其衍生的不合规任务的定义,除了不合理任务和必要任务之外,组织中是否还存在其他冒犯和贬低员工自尊及其职业身份,导致他们产生紧张和压力的工作任务呢?这个疑问,也曾有其他学者指出过,Faupel,Otto,Krug和Kottwitz(2016)在识别见习教师培训中的不合规任务的质性研究中,就发现见习教师培训中存在着某些不能被简单划归为不合理与不必要两种维度的不合规任务,比如因他人错误或糟糕工作表现导致的额外工作任务,如若仅用可以通过更好计划和组织得以避免的理由将其归类到不必要任务维度,是不甚妥当的,所以现有不合规任务的二维划分存在着不能全面概括不同行业群体工作任务特征的研究困扰[4]。因此,本研究尝试着在研究对象社会工作者中寻找除了不合理任务和不必要任务之外的不合规任务。同样以压力自我冒犯理论为基础,本研究发现社会工作机构中有一类任务不道德任务,因其违背社会核心价值观、道德、法律或合理行为标准,构成社会工作者个人价值、社会尊严、人生意义、职业认同的贬低和冒犯,导致他们产生紧张和压力,应该属于不合规任务但不是不合理任务也不是不必要任务,也就是说不合规任务应该是不必要任务、不合理任务和不道德任务三个维度构建。基于预调查数据进行的探索性因子分析结果和基于正式调查数据进行的验证性因子分析结果,本研究确认不合规任务的三维结构,以及信度和效度都比较理想的9个题项的三维量表,这些发现是对早期理论的突破,对于不合规任务理论发展具有特殊意义。
参考文献(略)